典當物之滿當期限為三個月。滿當期後五日內,持當人仍可取贖,
或結清三個月利息費用後重新再當。亦可先繳付一至二個月利息費用,
展延滿當期限。逾期不取贖或未辦理付息延期手續,
依法當舖即取得其押當物之所有權,並得變賣之。
高雄當舖業的模範生之一世昌當舖專營高雄汽機車借款,高雄二胎借款,高雄借錢,高雄借款,高雄借貸歡迎電洽(07)5577012